neverwakeup 发表于 2022-3-4 15:15   全显示 1楼
故事有点假,或者说有一些夸张,恰恰是因为女儿,母亲反而不可能忍受那么久。但就这个亦真亦假的故事来谈,人不能那么面,该狠得狠一点儿。早点离婚不就完了,走法律程序就收集好证据告他家暴,不走法律程序就跟他拼命,一尸两命问他怕不怕,家暴的男人内心是很怂的。生活所迫出去卖和好吃懒惰出去卖是两个概念,有什么可丢人的,最多是可怜罢了。故事中的母亲是既可怜又可恨,恨其不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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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verwakeup 发表于 2022-4-10 03:27   全显示 2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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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不同意,偷录个像、录个音,收集好证据告家暴很难吗?而因为面子、经济、感情甚至癖好的原因选择忍耐,这是另外的问题,和法律上的困难没有一毛钱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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